金剛玻璃(300093)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12年2月8日召開,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吳江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江金剛”)是金剛玻璃與金剛玻璃的全資子公司香港鳳凰高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凰高科”)共同出資設立的中外合資公司,其中金剛玻璃控股比例為75%,鳳凰高科控股比例為25%。
為滿足吳江金剛日常經營的需要,公司決定為其向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江支行申請的人民幣不超過2,000萬元的綜合授信業(yè)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1年。并由吳江金剛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吳江支行簽署綜合授信業(yè)務的相關法律文件。吳江金剛財務狀況穩(wěn)定,經營情況良好,上述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截止2011年底,吳江金剛資產總額18,235.40萬元、負債總額7,839.91萬元、凈資產10,395.49萬元,2011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60.12萬元。(未經審計)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在南京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根據(jù)公司的發(fā)展需要,公司產品銷售和配套服務領域需要進一步的輻射到全國,實現(xiàn)網(wǎng)絡的合理布局。公司決定在南京設立全資子公司“南京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局核準為準),注冊地在南京,注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經營范圍主要是銷售各類玻璃制品、光伏產品、消防產品、五金電器、建材裝飾、化工制品,并提供技術咨詢和售后服務,建筑幕墻與門窗的安裝。由公司董事長莊大建先生出任該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授權該子公司自行聘任總經理職務人選。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招商銀行深圳松崗支行申請?zhí)岣呔C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決定向招商銀行深圳松崗支行申請?zhí)岣呔C合授信額度,由原來的人民幣壹億元可循環(huán)使用的授信融資,提高到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億元,期限不超過貳年。并請莊大建先生為上述授信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授權莊大建先生代表公司與招商銀行深圳松崗支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本議案所形成的決議有效期限自2012年2月8日至2014年2月7日。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在子公司吳江金剛廠區(qū)內建設“2兆瓦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的議案》;
為響應國家建設部、科技部、經貿委下發(fā)的《建設部建筑節(jié)能“十五”計劃綱要》、《科技型中小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yè)發(fā)展“十五”規(guī)劃》、《關于組織實施資源節(jié)約與環(huán)境保護重大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公司同意子公司吳江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廠區(qū)內部建設“2兆瓦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切實為國家節(jié)能減排及經濟能源可持續(xù)發(fā)展貢獻我們的一份力量。該示范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名稱吳江金剛玻璃2兆瓦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項目總投資額3,900萬元,項目發(fā)電量195萬度,項目建筑面積16,441m2,該項目位于吳江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內辦公樓群的東西南三個立面及廠房的屋頂。
備注:該示范項目預計年總發(fā)電量約為195萬度,所發(fā)的電量將就近提供給建筑內部的照明以及部分電氣設備使用。
該示范項目所需資金由子公司吳江金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自籌解決。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