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印度下發(fā)文件稱:
從2020年2月2日開始,對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征收20%的普遍性關稅,包括封裝的、未封裝的太陽能電池!
除了上述的普遍性關稅之外,中國出口印度的光伏組件,還將被征收15%的防衛(wèi)性關稅。
2018年7月16日,印度貿(mào)易救濟總局,針對太陽能電池的保障措施調查(Safeguard Investigation)提出正式建議:第一年25%的防衛(wèi)性關稅,第二年的前6個月為20%,后6個月則是15%。該建議要印度財政部裁決后才會正式生效。
2018年7月30日,印度財政部對上述提案作出裁決!該政策不適用于從發(fā)展中國家通知的國家進口的標的貨物,除了中國和馬來西亞以外,具體稅率下。
因此,從2月2日開始,中國出口印度的光伏組件將面臨35%(20%+15%)的額外關稅。
由于印度本地電池制造產(chǎn)能很小,主要由少數(shù)制造商主導,仍主要依賴進口。在對中國和馬來西亞征收保障性關稅之后,產(chǎn)品進口逐漸向泰國、越南和其他鄰國等免征保障性關稅的國家轉移。